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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导报》通讯员守则 一、宗旨 通讯员队伍是报纸新闻宣传工作的基础。为更好地进行新闻宣传,引导舆论、传递信息、沟通联系、服务读者,书法导报社每两年聘请一批通讯员组成新闻宣传通讯员骨干队伍。 二、聘任条件 1. 政治素质较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繁荣书法艺术为己任; 2. 具备一定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有较高的写作能力,有较强的活动能力; 3. 有一定的书法艺术创作水平有理论水平,熟悉本地区书法界的情况。 三、聘任办法 1. 每两年聘任一批通讯员; 2. 通讯员可复印报纸上刊登的报名表或下载书法导报网上的报名表填表自荐,欢迎全国各地书法团体推荐。报名者经书法导报社审定,合格者授予聘书; 3. 通讯员聘任期为两年能履行通讯员职责者可以续聘; 4. 在聘期内有违反新闻宣传纪律及未能履行通讯员职责的则视为自动解聘; 5. 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新闻宣传通讯员工作的以书面形式报书法导报社确认。 四、职责 1. 积极宣传报道本地区书法活动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2. 每半年必须认真撰写并投稿,在《书法导报》或者书法导报网发表1篇稿件,或主动提供重大宣传线索或积极策划或参与报社组织的活动; 3. 了解和反应广大读者对报社的意见和建议,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地出主意、想办法; 4. 努力完成报社所交给或委托的宣传报道和采访等任务,协助报社做好报纸的宣传、发行工作及其他业务; 5. 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五、通讯员的权利 1. 通讯员有优先作品的权利; 2. 通讯员在参加本报组织的活动时,享受优惠; 3. 报社每年对通讯员工作进行总结考核,根据考核表彰优秀,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4. 不定期编发《通讯员工作》简报,通报信息,交流工作经验等。 六、附则 1. 在通讯员队伍中,根据工作情况,聘任特约记者。 2. 书法创作、理论水平较高,写作基础较好,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较强者,也可以直接填表申报特约记者。 附:《书法导报》通讯员申请表(此表可用A4纸自行打印,通过邮局寄到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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